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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北京6月21日电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李丹青)记者今天从人社部获悉,人社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在全国开展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以下简称速裁庭)建设专项行动,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切实发挥调解仲裁在根治欠薪中的应有作用。
“近年来,部分地区建立了一批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在实践中发挥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但从全国来看,速裁庭尚未普遍建立、速裁工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的办理质效。”人社部调解仲裁管理司负责人说。
《通知》要求各地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骨干仲裁员,设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负责办理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建立健全符合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办理特点的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工作机制。优化办案程序,对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缩短办案时限,引导调解结案,依法适用简易处理,落实终局裁决、先行裁决、先予执行规定,稳慎办理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
同时,健全速裁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可实行容缺受理,受理后积极开展要素式办案,不断创新庭审方式,更好地方便农民工维权。强化协同办案,注重邀请相关部门参与办理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做好与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援助、司法审判等工作的高效衔接。
“《通知》充分吸收了各地提升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办理质效、开辟维权‘绿色通道’的服务措施。”这位负责人具体介绍道。
对于农民工提交的仲裁申请书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或材料不齐备的,立案工作人员要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并指导农民工申请人进行修改完善。对于经初步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且农民工书面承诺予以补正的,即使材料不齐备,也可以先行受理,以方便农民工快速维权。
对农民工申请人提起的含有工资等多个请求的争议案件,要积极协调,促成当事人先对工资请求达成协议,先行出具仲裁调解书。加大农民工工资争议的调解工作力度,根据案件事实提出合法合理的调解方案,帮助农民工合理维权。
据悉,农民工有法律援助需求的,可以要求速裁庭工作人员对接司法部门、工会组织,以尽快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通知》鼓励速裁庭通过在线庭审办理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并探索更多类型的庭审方式,以方便农民工异地维权、快速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