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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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要开设心理健康必修课
《行动计划》明确,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德育思政工作全过程,普通高校要开设心理健康必修课。
五育并举促进心理健康
以德育心。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德育思政工作全过程,融入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和学生成长各环节,纳入“三全育人”大格局,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引导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以智慧心。优化教育教学内容和方式,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教师要注重学习掌握心理学知识,在学科教学中注重维护学生心理健康,既教书,又育人。
以体强心。发挥体育调节情绪、疏解压力作用,实施学校体育固本行动,开齐开足上好体育与健康课,支持学校全覆盖、高质量开展体育课后服务,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熟练掌握1—2项运动技能,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
以美润心。发挥美育丰富精神、温润心灵作用,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广泛开展普及性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积极向上的美育实践活动,教会学生认识美、欣赏美、创造美。
以劳健心。丰富、拓展劳动教育实施途径,让学生动手实践、出力流汗,磨炼意志品质,养成劳动习惯,珍惜劳动成果和幸福生活。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开设心理健康相关课程。中小学校要结合相关课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按规定开足思想政治课“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模块学时。高等职业学校按规定将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列为公共基础必修或限定选修课。普通高校要开设心理健康必修课,原则上应设置2个学分(32—36学时),有条件的高校可开设更多样、更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选修课。举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高校要按规定开设适合成人特点的心理健康课程。托幼机构应遵循儿童生理、心理特点,创设活动场景,培养积极心理品质。
发挥课堂教学作用。结合大中小学生发展需要,分层分类开展心理健康教学,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帮助学生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树立自助、求助意识,学会理性面对困难和挫折,增强心理健康素质。
全方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组织编写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读本,扎实推进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向家长、校长、班主任和辅导员等群体提供学生常见心理问题操作指南等心理健康“服务包”。依托“师生健康 中国健康”主题教育、“全国大中学生心理健康日”、职业院校“文明风采”活动、中考和高考等重要活动和时间节点,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学校聘请的社会工作者等作用,增强同伴支持,融洽师生同学关系。
组建面向大中小学的国家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与监测专业机构
《行动计划》明确,组建面向大中小学的国家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与监测专业机构。
规范心理健康监测
加强心理健康监测。组织研制符合中国儿童青少年特点的心理健康测评工具,规范量表选用、监测实施和结果运用。依托有关单位组建面向大中小学的国家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与监测专业机构,构建完整的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监测体系,加强数据分析、案例研究,强化风险预判和条件保障。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每年监测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监测工作。
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县级教育部门要组织区域内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测评,用好开学重要时段,每学年面向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等学生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测评,指导学校科学规范运用测评结果,建立“一生一策”心理健康档案。高校每年应在新生入校后适时开展心理健康测评,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合理增加测评频次和范围,科学分析、合理应用测评结果,分类制定心理健康教育方案。建立健全测评数据安全保护机制,防止信息泄露。
完善心理预警干预
健全预警体系。县级教育部门要依托有关单位建设区域性中小学生心理辅导中心,规范心理咨询辅导服务,定期面向区域内中小学提供业务指导、技能培训。中小学校要加强心理辅导室建设,开展预警和干预工作。鼓励高中、高校班级探索设置心理委员。高校要强化心理咨询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学校—院系—班级—宿舍/个人”四级预警网络,辅导员、班主任定期走访学生宿舍,院系定期研判学生心理状况。重点关注面临学业就业压力、经济困难、情感危机、家庭变故、校园欺凌等风险因素以及校外实习、社会实践等学习生活环境变化的学生。发挥心理援助热线作用,面向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事件受影响学生人群,强化应急心理援助,有效安抚、疏导和干预。
优化协作机制。教育、卫生健康、网信、公安等部门指导学校与家庭、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共同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加强物防、技防建设,及早发现学生严重心理健康问题,网上网下监测预警学生自伤或伤人等危险行为,畅通预防转介干预就医通道,及时转介、诊断、治疗。教育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健全精神或心理健康问题学生复学机制。
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行动计划》明确,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建强心理人才队伍
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完善《心理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加强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社会工作等相关学科专业和心理学类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支持高校辅导员攻读心理学、社会工作等相关学科专业硕士学位,适当增加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心理学相关专业名额。
配齐心理健康教师。高校按师生比例不低于1:4000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且每校至少配备2名。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鼓励配备具有心理学专业背景的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建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教研制度,县级教研机构配备心理教研员。
畅通教师发展渠道。组织研制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标准,形成与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职称制度相互衔接的教师专业发展制度体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可纳入思政、德育教师系列或单独评审。面向中小学校班主任和少先队辅导员、高校辅导员、研究生导师等开展个体心理发展、健康教育基本知识和技能全覆盖培训,定期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多措并举加强教师心理健康工作,支持社会力量、专业医疗机构参与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行动,用好家校社协同心理关爱平台,推进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学习资源开发和培训,提升教师发现并有效处置心理健康问题的能力。
支持心理健康科研
开展科学研究。针对学生常见的心理问题和心理障碍,汇聚心理科学、脑科学、人工智能等学科资源,支持全国和地方相关重点实验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基础性、前沿性和国际性研究。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等设置学生心理健康实验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研究。
推动成果应用。鼓励支持将心理健康科研成果应用到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等领域,提升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