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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昌俊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医疗美容服务属于医疗活动,必须遵守卫生健康有关行业准入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医疗美容行业监管,重拳打击医美行业里的“黑机构”“黑医生”“黑药械”。
医美行业近年来的发展速度有目共睹。有机构预测,到2030年市场规模将达到1.3万亿元,但行业规范程度并未能跟上市场的发育速度。非法行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仍是突出问题。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官网投诉数据,从2015年到2020年,全国消协组织收到的医美行业投诉从483件增长到7233件,5年间投诉量增长近14倍。在这种背景下,《指导意见》的出台,显然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再次重申医美服务属于医疗活动,必须遵守卫生健康有关行业准入的法律法规,对于医美机构、从业者及消费者都有着警示意义。现实中,很多人将医疗美容与生活美容等同起来,将之看作是普通的“生意”或消费行为。这既影响到行业机构和从业者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敬畏,壮大了打擦边球的侥幸心理,也令不少消费者降低了风险意识。只有更多人都意识到医疗美容是医疗活动,不能随随便便冲动消费,社会才会更多关注机构的资质和操作规范。
在具体政策设计上,《指导意见》明确要加强医美行业准入管理,包括做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强化医美机构资质审核等多项措施。根据中国整形美容协会数据,当前医美非法从业人数至少在10万以上,合规医师仅占行业的28%。这项数据的精确性或有待商榷,但医美行业中相当比例的机构和从业人员处于“灰色地带”,是事实。强化登记管理和资质审核,将机构和从业者的资质晒到阳光下,自然是清除行业存量风险和泡沫的关键一步。
值得一提的是,《指导意见》专门强调,严禁对“零基础”等无行医资质人员提供医疗美容技术培训。这意味着过往那些被曝光的“在网上花十几元钱买视频”学习的野路子医美速成班,将彻底行不通了。这为整个医美行业的准入门槛提出了新要求。
其实,囿于医美行业的规范程度与消费者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加之该行业存在天然的信息不对称,相关治理行动一直都有。此次《指导意见》的一个重要亮点在于,突出了跨部门综合监管,要求将医疗美容诊疗活动、涉医疗美容经营活动以及医疗美容用药品、医疗器械等涉及多部门监管的事项纳入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明确重点监管清单。
这是因为,医美行业的监管链条较长,如广告营销、医疗器械、诊疗活动等的监管就涉及不同部门的职能。可以说,只有强化综合协同监管,才能最大程度压缩行业的治理真空和盲区。《指导意见》的出台也预示着,医美行业监管将真正迈入全面化、全链条阶段。各部门既要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也要落实好跨部门合作。当然,市场机构更需要有新的合规性审视。
《指导意见》被视为是医美行业“强监管”时代的开启。相关部门也强调,要保持对行业乱象高压严打态势。但这不能被片面地理解为是对医美行业的打压。一方面,严打的对象,只是那些“黑医生”“黑机构”“黑药械”;另一方面,监管的完善实际是净化医美行业生态环境,防止劣币驱逐良币。《指导意见》中对此就有明确表述:在确保监管效果前提下,尽量减少对相关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形成以监管促发展的良好态势。
医美行业发展到今天,是该告别野蛮生长状态了。没有一个行业能够在鱼龙混杂乃至半灰色化的状态下走得长远,更何况是直接关乎消费者生命安全的医美?美丽的前提是健康,致力于让人变美的医美行业要真正兑现行业价值,前提也应该是健康。(朱昌俊)